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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狠抓“四结合” 强化机关“规范年”建设
发布日期:2019/6/27 浏览次数:5804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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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以建设机关工作“规范年”为目标,聚焦改革管理和自身建设,在加强学习上狠下功夫,在加大研究上狠抓落实,在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上奋力作为,抓好“四结合”强化机关规范建设。 一、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实施方案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了关于开展“工作规范年”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,召开了机关“规范年”建设大会,紧紧围绕目标管理规范、岗位职责规范、工作制度规范、工作流程规范、工作行为规范、办公秩序规范、协调机制规范、内部监督规范等八个方面内容,深入打造“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”的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切实增强我办干部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。 二、结合工作任务,细化责任分工。从机关内部管理、绩效考核、工作创新、文明创建、监管服务、党务提升、廉政建设等方面入手,探索建立科学、客观、有效、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,通过明确日常考核、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具体内容、考核指标、考核分值、考核方法等,将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、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,并把考评结果与奖惩、评优挂钩,有效促进机关工作的规范化、高效化,激励广大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爱岗敬业、担当作为、争先创优的使命感。 三、结合岗位职责,落实“四定”责任制。组织各科室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,以职定责、按岗设人,进一步明确各工作岗位职责范围、职责权限、工作时限要求和工作质量标准,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到每个岗位、每位干部,全面落实定岗位、定职责、定任务、定奖惩的“四定”责任制。 四、结合机关管理,规范工作制度。在原制度汇编的基础上,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补充修订,健全完善内部管理、财务管理、学习教育、机关党建、绩效考核、文明创建、责任追究等各方面规章制度,形成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,使机关工作每个方面、每个环节做到有据可查、有章可循,切实解决机关管理工作中的缺位、错位、越位等问题,实现以制度管人、按制度办事、用制度规范行为的目标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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